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报了2025年第二批次科研不端行为案件处理结果,25人因科研不端被通报批评,涉及买卖实验研究数据、买卖论文、图片伪造篡改、抄袭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等多种问题。相关情况如下:广西某高校贺聚良:其发表的论文存在买卖实验研究数据和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问题,且将该论文列入基金项目申请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撤销其相关基金项目,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4年7月19日至2027年7月18日),并给予通报批评。吉林某医院李泽:发表的论文存在买卖实验研究数据问题,且将该论文列入基金项目申请书。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4年7月19日至2027年7月18日),给予通报批评。湖南某高校马泓:其发表的论文存在买卖实验研究数据问题,同样将该论文列入基金项目申请书。因此,取消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4年7月19日至2027年7月18日),并予以通报批评。广东某高校杨耀、王进进与李文彦:杨耀等发表的论文存在买卖论文、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擅自标注他人科学基金项目等问题。根据规定,取消杨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4年7月19日至2029年7月18日);取消王进进、李文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4年7月19日至2027年7月18日),均给予通报批评。江西某高校钟文和月福财:二人发表的论文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擅自标注他人基金项目问题。钟文还将论文列入多个基金项目申请书、进展报告及结题报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撤销钟文相关基金项目,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4年7月19日至2027年7月18日),给予通报批评。此外,天津某高校张宁宁在2024年基金项目申请过程中存在抄袭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的问题,被撤销项目申请,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并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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