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0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对《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进行了修订,以完善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具体如下:明确市场风险定义:厘清办法适用范围,不再包括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相关内容,将市场风险聚焦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发银行损益波动的风险,加强与《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制度衔接。完善市场风险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责任,界定三道防线的具体范围和职责,强调银行在集团并表层面加强市场风险管理。为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特别强调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职能应当与市场风险管理职能保持独立,应当与交易后处理、会计、结算职能严格分离。在薪酬方面,要求商业银行避免其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与市场风险管理目标产生利益冲突,负责市场风险管理工作人员的薪酬不应当与直接经营收益挂钩。细化市场风险管理要求:要求银行对市场风险进行全流程管理,细化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报告要求。完善内部模型定义以及模型管理、压力测试要求,匹配当前市场风险计量框架和管理实践。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办法的修订是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下,结合银行管理实践,对部分概念、方法和管理要求进行更新和优化。有利于银行强化市场风险管理意识,提高专业化能力和水平,优化治理架构和政策程序,提升管理精细化程度,以及将资本管理办法的实施与市场风险管理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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