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的吴女士(化名)被造黄谣后,历经三年维权,成功揪出造谣者。以下是她的维权过程:冷静取证,拿到受案回执:2022年7月17日,吴女士发现有人在国外社交软件上发布她的色情邀请信息、照片和联系方式。她立即报警,因涉事平台在国外,警方表示查处难度较大。于是,她找朋友注册国外社交软件账号,检索到造谣者黄某的账号,将其主页及相关内容截图录屏。通过分析,吴女士认为黄某在国内有实名注册账号,便以想认识为由要到了对方微信号,确定其地区在南宁。她还在微博上搜到与造谣者国外账号发布内容高度一致的账号,进一步锁定证据。2022年8月3日,吴女士将相关信息公证后报警,拿到了三塘派出所出具的受案回执。“钓鱼”诱捕,确定身份信息:吴女士分析认为,可通过黄某开房时获取其身份信息。她发现黄某发布的内容大都偏向一种性癖好,便新注册女性微博账号,混入相关圈子“养号”,发布黄某可能感兴趣的内容,与黄某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2023年5月8日,黄某发出见面邀请,吴女士让其找酒店“开房”并告知房间号。她致电酒店前台确认对方入住后,立即联系三塘派出所民警,警方据此掌握了黄某的真实身份信息。施压造谣者,使其承认错误:2023年6月16日,吴女士见警方未获新进展,便自己给黄某的微博发消息。她将此前的录屏和受案回执发给黄某,告知其已掌握相关证据及黄某的电话地址,强调其无法逃脱法律制裁。黄某承认了自己的不良言论和错误行为,并道歉,还告知吴女士他已去派出所做完笔录。诉至法院,获得应有判决:2023年7月10日,三塘派出所对此事进行调解,黄某签下《治安调解协议书》,愿公开道歉并赔偿20万元,但未按期履约。2023年7月12日,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对黄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吴女士随后将黄某告上法庭,2024年5月,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黄某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吴女士20万元。黄某上诉后,二审法院于2024年8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4年12月26日,黄某在法院强制执行下刊登致歉声明,但至今吴女士仍未拿到20万元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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