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主要体现在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环境质量两个方面。具体情况如下:环境空气质量: 全国整体: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3.8%,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全国PM2.5平均浓度为3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 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40.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4%;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7.6%,同比上升9.9个百分点。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7.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3%;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6.9%,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汾渭平原1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8.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7%;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8.4%,同比上升7.1个百分点。地表水环境质量: 全国整体: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9.0%,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0%。 重点流域: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0.4%,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8%。监测的209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湖库个数占比78.0%;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3.8%,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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