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5日,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标志着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顺利进入收官阶段。中国证监会自2023年7月启动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按照“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的实施路径,分三阶段推进。第一阶段,主要降低主动权益类公募基金产品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由1.5%、0.25%统一下调至1.2%、0.2%以下,每年为投资者让利约140亿元。第二阶段,主要调降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降低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被动股票型基金产品交易佣金费率不得超过0.26‰,其他类型则不得超过0.52‰,每年为投资者让利约68亿元。第三阶段,主要调降认申购费等销售环节费率,每年为投资者让利约300亿元。三个阶段累计每年将向投资者让利超500亿元,显著降低投资者投资成本。此次修订的《规定》共六章28条,主要内容包括合理调降公募基金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水平;优化赎回安排,明确公募基金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鼓励长期持有,明确对投资者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相关基金,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坚持权益类基金发展导向,设置差异化的尾随佣金支付比例上限;强化基金销售费用规范,统筹解决行业乱象;建立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