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6日,商务部等9部门对外发布《关于扩大服务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从五个方面提出19条举措,积极培育服务消费新的增长点。具体如下:培育服务消费促进平台: - 实施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印发《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工作方案》,开展“服务消费季”系列促消费活动,培育服务消费品牌。 - 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建设,推动创新和丰富服务消费场景,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合作,培育新型消费龙头企业。丰富高品质服务供给: - 扩大服务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互联网、文化等领域有序开放,扩大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开放试点,支持将更多服务消费领域纳入《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 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文学、艺术等领域精品创作,打造一批剧场、博物馆等,培育群众性文化活动和赛事品牌。 - 因地制宜延长热门文博场馆、景区营业时间,优化预约方式,鼓励推行免预约。支持文博场馆创新办展方式,其收益可按规定用于绩效激励。 - 鼓励引进国外优秀体育赛事,支持地方举办大众体育赛事,打造精品赛事、职业联赛等品牌。 - 培育多元化教育和培训市场,规范发展文化艺术、科技、体育类非学科教育培训,有序发展社区学院、市民夜校、老年培训。 - 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加强对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领域从业人员培养培训。 - 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场地支持和适当运营补助,支持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等。 - 放宽中高端医疗、休闲度假等领域市场准入,减少限制性措施,吸引更多外商投资、民营资本进入。激发服务消费新增量: - 吸引更多境外人员入境消费,有序扩大单方面免签国家范围,优化完善区域性入境免签政策,持续优化外国人来华签证政策和通讯、住宿、支付等便利化措施。 - 拓展数字服务消费,鼓励电商平台创新线上线下融合的数字服务消费场景,支持生活服务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推广运营。 - 优化学生假期安排,在放假总天数和教学时间总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相应缩短寒暑假时间。加强财政金融支持: - 统筹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各类资金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养老、托育、体育等服务设施建设。 - 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按市场化原则投资符合条件的服务消费企业,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服务消费相关领域投资。 - 综合运用货币信贷等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扩大服务消费领域信贷投放,创新开发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 加大消费信贷支持力度,开展重点领域消费贷款贴息,形成“政府补贴+金融支持+商家优惠”组合拳。 - 对服务业经营主体给予财政贴息支持,推动降低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健全统计监测制度:优化服务消费统计方法,创新开展服务消费监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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