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业银行设立证券公司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和影响:
积极意义
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提升
一站式服务
对于客户而言,大型商业银行设立证券公司可以整合银行的存贷款、财富管理等业务与证券业务。例如,企业客户在进行融资时,可以在同一金融集团内便捷地选择银行贷款、债券发行(通过银行所属证券公司承销)等多种融资方式。个人客户也能够在一家机构同时办理储蓄、理财、股票交易等业务,实现一站式金融服务,大大提高了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效率。
资源协同与创新
银行拥有庞大的客户资源、资金和网络渠道优势。与证券公司业务结合后,可以实现资源的协同共享。银行可以利用其客户基础为证券业务引流,证券公司则可以为银行客户提供更多元化的投资产品。例如,银行可以通过对客户风险偏好、资产状况的深入了解,向其精准推荐证券公司的股权融资产品、并购重组咨询服务等,同时双方可以共同开发创新性的金融产品,如基于银行信贷资产的证券化产品等。
金融市场发展推动
提升直接融资比重
在我国金融体系中,间接融资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大型商业银行设立证券公司有助于推动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银行下属的证券公司可以凭借银行的信誉和资源,积极参与企业的股票发行、债券承销等直接融资业务。例如,在支持新兴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方面,能够发挥银行的客户挖掘能力和证券公司的专业承销能力,为更多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创造条件,从而优化我国金融市场的融资结构,降低宏观杠杆率风险。
增强资本市场活力
大型商业银行的进入将为证券行业带来新的竞争力量。一方面,银行设立的证券公司可以利用自身的资金优势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增加市场的资金供给。另一方面,银行在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经验和技术也可以引入证券业务,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和创新发展。例如,银行先进的风控体系可以帮助证券公司更好地管理市场风险,提升整个证券市场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国际竞争力增强
应对国际金融竞争
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许多大型金融集团都是集银行、证券等多种金融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机构。例如美国的花旗集团、摩根大通等。我国大型商业银行设立证券公司,有助于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金融集团。这有利于我国金融机构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拓展业务,参与国际金融资源的配置,提高我国金融行业的国际话语权。
跨境业务协同
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和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加快,跨境金融服务需求日益增长。银行和证券公司在跨境业务方面具有很强的协同性。银行设立的证券公司可以与银行海外分支机构合作,为跨境企业提供包括股票境外发行、跨境并购融资等综合性金融服务,提升我国金融机构在跨境金融服务领域的整体竞争力。
面临的挑战与问题
风险隔离与监管协调
风险隔离机制
银行和证券业务具有不同的风险特征。银行经营的是存贷款业务,主要面临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而证券业务则更多地面临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大型商业银行设立证券公司后,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隔离机制,防止风险在银行和证券业务之间相互传导。例如,要在资金、人员、信息等方面进行严格隔离,确保银行的储户资金安全不受证券市场波动的影响。
监管协调难度
目前我国银行和证券业分别由银保监会和证监会监管。大型商业银行设立证券公司后,监管机构需要在准入标准、业务规范、风险监控等方面进行协调。例如,在对银行所属证券公司的资本充足率监管上,既要考虑证券业务自身的风险状况,又要结合银行整体的资本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这对监管协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市场竞争格局重塑
行业竞争加剧
大型商业银行设立证券公司将对现有的证券行业竞争格局产生冲击。银行系证券公司可能凭借银行的资源优势在市场份额争夺中占据有利地位。对于现有的证券公司来说,可能面临客户流失、业务萎缩等压力。例如,在承销业务方面,银行系证券公司可能利用银行的客户关系网络更容易获取大型企业的承销业务,这就要求其他证券公司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服务能力和差异化竞争优势。
中小证券公司生存压力
中小证券公司在资金实力、客户资源等方面相对薄弱。大型商业银行设立证券公司后,中小证券公司的生存空间可能进一步被挤压。它们可能在人才吸引、业务创新等方面更加困难,需要寻找特色化的发展路径,如专注于特定区域、特定行业或者特定类型的证券业务,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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