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8日,四川首例“套路运”诈骗案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9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其中6人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其余3人犯罪数额巨大。根据犯罪情节轻重,3名主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10年、6年,6名从犯中,1人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余5人判处有期徒刑缓刑1-3年不等。经查,2022年3月至2023年5月期间,被告人廖某某、张某、刘某等人以租用写字楼成立的空壳物流公司为依托,在招聘网站发布高薪招聘货车司机的虚假广告,以“保证货源、专线运输、报酬丰厚”等虚假内容吸引求职者。他们向求职者虚构公司与本地大型企业、工厂长期合作、保证有活、不装不卸、月入过万等信息,吸引求职者入职,从中骗取4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意向金。对于无车的求职者,他们还通过隐瞒真实车价等方式,骗取2500元至54000元不等的车款差额。在金融贷款机构足额发放贷款后,物流公司面试人员仍以各种理由骗取求职者继续支付费用。提车后,物流公司实际不派单或派出货运时间超长、超载的长途单,让司机无法盈利,司机要求退车时,售后人员又拒不退还费用。经鉴定并核算,主要被告人廖某某涉58人210万余元,被告人张某、刘某分别涉26人87万余元,其余各被告人对其参与诈骗的被害人承担责任。审理期间,各被告人共计退赃95万余元,退赃金额约占被害人受骗金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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